連載 | 《道德經》第三章:圣人之治
2017.06.22來源:本站閱讀:20332
【原文】
不尚賢①,使民不爭。
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。
不見可欲②,使民心不亂。
是以圣人之治,虛其心③,實其腹④,弱其志⑤,強其骨⑥,常使民無知無欲⑦,使夫智者不敢為也⑧。
為無為⑨,則無不治⑩。
【注解】
① 尚:崇尚。賢:賢能。
② 可欲:指可欲激發人們欲望的東西。
③ 虛:凈化。心:心志,精神。
④ 實:充實,滿足。腹:肚子,引申為食欲,在這里也泛指人們基本的溫飽需求。
⑤ 弱:削弱。志:欲望。
⑥ 強:強壯。骨:筋骨。
⑦ 無知無欲:在這里特指沒有奸詐的想法,沒有非分的欲求。
⑧ 夫:代詞,那些的意思。為:這里指恣意妄為。
⑨ 為無為:實行“無為”的原則。
⑩ 治:治理,在這里蘊含著成功的意思。
【今譯】
不崇尚賢能的人,這樣就會使人民不去爭奪名利。
不以稀有的東西為貴,這樣人民也就不會產生偷盜的行為。
不令人們見到可以激發他們欲望的那些東西,這樣人民的心就不會被擾亂。
所以,圣人治理天下,會凈化人民的心志,而滿足他們的溫飽需求,會削弱他們欲望,強壯他們的筋骨,始終令人民沒有奸詐的想法,沒有非分的欲求,使那些聰明的人也不敢胡作非為。
按照“無為”的原則來做事,那么天下也就沒有什么不可治理的了。
【引語】
在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,天下大亂,國與國之間互相征戰、兼并,大國稱霸,小國自保,統治者們為維持自己的統治,紛紛招攬賢才,用以治國安邦。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,處處崇尚賢才,許多學派和學者都提出“尚賢”的主張,這原本是為國家之本著想。
然而,在尚賢的旗號下,一些富有野心的人,競相爭權奪位。搶占錢財,給民間也帶來惡劣影響。一時間,民心紊亂,盜賊四起,社會處于動蕩、大變動的形勢。針對社會上被人們所推崇的“尚賢”這一主張,老子在第三章里提出不尚賢的觀點,同時也批評了由“尚賢”而引起的追求物質利益的欲望。
這一章里老子主張“不尚賢”、“使民無知、無欲”,他設想要人們回到一種無矛盾的“無為”境界。然而,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,必定是都要不斷地發展提高,所以老子的這種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,是消極的。
老子看到了古代社會現實動亂不安、矛盾突出,這是出于差別的存在,老子想用減少差別,來減輕或避免社會矛盾,這也有他進步的一面。